基本建设处是负责学校校园基本建设和大型改造及维修工程的管理职能部门。下设工程管理科、工程概预算科和办公室。
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行业关于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学校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编制,实施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三、负责实施学校文件规定的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建设工程项目。
四、按照学校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报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工作。
五、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及概算工作。
六、协助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工作,完成相关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代表学校履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管理责任。
八、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备案和交付使用手续及保修工作。
九、负责审核有关单位报送的工程预算,协助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十、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照片、批件等收集整理、移交、归档和建立工程造价基础资料(标底、预算、结算、材料价格、技术经济指标等)信息库等工作。
十一、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法规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建处全体教职工秉承“服务意识、精品意识、规范意识”的管理理念,铸造精品工程,始终坚持抓质量、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建设高水平水利电力特色大学而不懈努力。